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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女儿再拒设"路遥文学奖" 称设奖需公众认可
201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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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的女儿路茗茗日前表示“不同意目前设立‘路遥文学奖’”,昨天,她就近日媒体的报道和读者的反馈,通过路遥作品的出版方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再次做出回复。针对该奖发起人表示的,路遥的文学成就是公共遗产,发起成立路遥文学奖是公益行为的说法,路茗茗认为既然父亲的文学成就是公共遗产,这个奖项到底办不办、如何办、谁来办,就应该按照《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而不能由一个或几个人来决定。
  对于此前该奖表示的弘扬路遥精神,推动文学事业,路茗茗通过该回复表示:“我希望活动组织者能够保持冷静和理性。国内现在各种各样的文学奖项有很多,有像“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那样真正有激励作用的权威奖项,但也有不少匆匆上马、昙花一现的文学奖。国家曾经在2005年出台过《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对全国性评奖活动主办单位的资质、奖项的审批、周期、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设立这样全国性的奖项,必须要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审核以及达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让它的权威性、透明性得到公众认可,而不是出于个人一厢情愿。”她还称:“这个奖项以我父亲名字命名,以我父亲的名字向社会募捐,每一件事都涉及我父亲的名誉权,我绝对不允许出现任何影响父亲声誉的事情。”
  对于发起人希望与之沟通,路茗茗表示:“这个事情不存在什么和解与不和解。他是我的长辈,我尊敬他,但是在以我父亲之名设立文学奖这件事情上,我和家人不可能有任何的让步。”
 
                                      作者:刘婷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