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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版作品“著作等身” 池莉呼吁保护著作权
201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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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家网站私挂作品不出一分钱 20年来被盗版作品“著作等身”
  熊召政池莉呼吁大力保护著作权
  90家网站挂着作品却无一家付稿费、20年来被盗版作品“著作等身”——同为著名作家、同为湖北团全国人大代表,谈及自己的著作权遭侵犯的现象,熊召政、池莉不约而同呼吁:尊重原创、打击侵权。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文联主席、著名作家熊召政无奈:
  90多家网站无一付稿费
  “我刚刚收到一条短信,说我的作品被各地的教辅材料采用,有的一用多年,经调查,没有一家给过稿费。”
  昨天下午,在湖北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文联主席、著名作家熊召政提起自己刚刚收到的一则短信,既气愤又无奈。
  熊召政是在谈及法治社会的建设时举出这个例子的。“作为一个作家,我最关心的是知识产权法。”他表示,尽管已经有了相关法律,但现实依旧让他感到孤立无援。
  熊召政还讲述了另一个例子:因为作品被侵权的量大,不停的有律师找他,表示要当他的代理律师。前年,一个律师告诉他讲,有90多家网站将其作品挂上去了,但没一家跟他付款。这个律师还提出,只要授权给他,维权所得稿费一人一半。
  “我听了觉得很无奈,最终没同意。”这次的经历,让熊召政觉得,尽管法律体系基本完备,但更需要严格执行和监督。熊召政由此呼吁,“只有全社会在立法、普法、执法、守法等方面一起努力,法治社会才可能建立。”
  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文联主席、著名作家池莉调侃:
  我的盗版书“著作等身”
  同为湖北团全国人大代表、同为著名作家,熊召政的遭遇引起了池莉的共鸣。昨天,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她气愤又无奈地调侃:“我的盗版书20年来‘著作等身!’”
  “我的每一本书一出来就被大量盗版,街边的摊子上,封面和正版一模一样,翻开一看,错别字多、纸张也差,和我的新书面世只隔一个星期,我都已经司空见惯了”,她无奈地说。“这种盗版书我自己都买过,收集、取证用。”谈起自己的维权经历,池莉说,大大小小的维权都做过,通过中国作家协会或与一些大的网站签订合同,也都代理维过权,但收效甚微。
  池莉讲述了一次奇特的经历:有一次,她在人大开会,一知名网上书城送阅读卡到房间,打开一看,很多自己的作品,还被拿来做广告,可自己从未跟这家书城签署过任何协议。
  一大型教育出版社最近找到池莉,发了封道歉函,说收录了很多她的作品,已经用了十几年,未申请版权许可、更没有支付过一分钱稿费。“他们打电话想跟我协商,我说不用,咱们法庭上见。”
  著作权遭侵犯损害文化创新
  “这样的侵权行为,这就好比进了菜园,拿了东西就走,既不打招呼又不给钱。”池莉认为:“这种现象损害了文化创新。为什么大家说现在好看的书越来越少,好看的电影越来越少,问题就在这里。”
  她认为,忽视对著作权的保护,导致社会上缺乏高水平的原创作品,急功近利,抓一把是一把。池莉认为,维护著作权的意义不光是经济价值,还有社会价值,如果原创作者的作品得到应有的尊重,将激励其创造更好的作品、更耐得住寂寞。
  多年来,池莉一直在为著作权保护鼓与呼,今年,她再次建议,尽快出台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相关保护细则,邀请各方面的专家,如著作权法专家,涉及到使用著作权的出版企业、图书馆、教育机构等,共同参加法规的制订。
  著作权遭侵犯维权依旧两难
  湖北团全国人大代表、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蔡学恩说,现在维护著作权的法律环境已有改善,但被侵权人维权依旧有两难:难取证,难得赔。
  首先,取证比较难,例如,一名作者作品被盗版印刷了,盗版数量很难拿到真实数量,这样盗版者处罚就弱了。
其次,索赔难,哪怕赢了,被侵权人获得的赔偿金额往往少于盗版者所得,盗版者输了官司照样赚钱,没有对侵权者足够震慑作用。
 
                                   作者:夏琼 左洋  来源: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