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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事三难,“达”最难
201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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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文学翻译是“戴着镣铐的舞蹈”,这已经是一个略显陈腐的比喻了,而从事翻译者却总也摆脱不掉这样的尴尬。
  作者简介:马红旗,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教授。
  研究领域:英语文学、西方当代文学理论及批评、跨文化研究翻译。
  文学翻译是“戴着镣铐的舞蹈”,这已经是一个略显陈腐的比喻了,而从事翻译者却总也摆脱不掉这样的尴尬。
  另一说翻译,人们自然想到严复先生的经典概括,译事三难“信、达、雅”。
  说是戴着镣铐,盖因受制于源语言的制约,译者不可能天马行空,而必须求“信”——即要忠实于原文文字层面上的要旨,否则则不能称其为翻译而成为一种全新的创作了。
  其实在今天看来,外语学习者的学习条件和语言间相互交流沟通的环境较之严复当年已是天壤之别。
 

  只要从事翻译者具有相当功底的语言能力(包括源语言及目标语言两个方面),再加上一力求信的严谨治学的作风,则“信”的实现并非难以企及,起码让目标受众明白是个什么意思,这一点还是能够做到的。
  译事之“雅”,完全体现在译者对目标语言的驾驭和掌控。虽说其基础脱不开“信”的规范,但“雅”之实现有时确可以超越源语言的藩篱,而尽显目标语言的优美。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读一些语言大师的译文(如钱钟书、杨绛、傅雷等等),却常常可以忘记镣铐的羁绊,完全沉浸于大师译笔所绘之优美舞蹈。
  但是满足了阅读的欣悦、尽赏了译者所展示的“雅”之后,冷静下来,你也许会发现,雅之雅者,只止于目标语言,而不能完全及于源语言原本所表达之意境。
  诚然,目标语言之雅,自有一番情趣意境;然而较之原文所述,总不免会有些许缺憾,这便是笔者所谓“达而不能”之憾!
  “达”之于我,就是要尽数表达出源语言中所蕴含的情趣意境。而要做到这一点,那几乎就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一如舞台上舞蹈虽堪称美轮美奂,但细看之下,却总摆不脱一根甚至多根锁链的牵引,那种感受,你无论如何也不能畅然。再加上对于这个“达”判断绝非由译者说了算,而更多的是由读者来定夺的,而每一个读者的感受又多是不一样的。
  现举几个与笔者相关的例子说明一二:早先读庞德的《巴黎地铁站》这首经典的意象派代表作时(The apparition of these faces in the crowd; Petals on a wet, black bough. 参考译文:人群中飘忽闪现的脸,潮湿黝黑树枝上的花瓣)。
  总喜欢闭上眼睛用所谓的minds eye(心灵之眼)去看那奇妙的一瞬。每每看到的景象总会有所不同。细究起来,全因为apparition这个词在作怪——它强调的是飘忽不定、忽隐忽现;似鬼魂、似精灵;光影移动,俯仰反复,都有不同。
  也读过一些名家的译文。总觉得译得固然是好,但却将那飘忽莫测的画面凝固了,钉死了。看着已是“信、雅”兼顾的译作,任凭再怎么闭目想象,所见也只是一幅静景。不免悻悻然,若有所失。
 
 
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剧照
 
  诗歌如此,小说亦然。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原作已经读过好几遍了。可是每次读到尼克第一次在布堪南家见到戴茜和乔丹两位女子的场景时,还是不免会怦然心动。
  而这心动却全是因为作者把一个简单无比的词balloon(气球)运用到了精妙无比的地步:作者先是说由于屋内有风,两位女子似乎漂浮着,“as though upon an anchored balloon”(参考译文:像是停靠在气球之上),待到布堪南将窗户关闭,那两位年轻的女子又“ballooned slowly to the floor”(参考译文:像气球一样缓慢降落到地面)。
  且不说将被风鼓胀起来的长裙比作气球是多么的形象,风止而裙落的形象也用一个balloon来描述:那种无声的动感,那种似有若无的轻柔,再配合上英语单词本身可以拖拽的长音的发音特色(ballo-o-ned)——这种综合起来的效果及其给读者带来的感受,几乎是任何精妙的汉语翻译都难以企及的。
  《洛丽塔》(英文原版)是笔者最喜欢的小说之一。其中的许多细节总能给人无穷回味。
  尤其是开篇的两个小节: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 She was Lo, plain Lo, in the morning, standing four feet ten in one sock. She was Lola in slacks. She was Dolly at School. She was Dolores on the dotted line. But in my arms she was always Lolita.
  (参考译文: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沿着上颚到牙齿做三次有节奏的弹击。洛,丽,塔。在早晨,她是洛,素朴的洛,身高4.1英尺,一只脚上穿着袜子。当她穿着宽松的长裤时,她是洛拉。在学校时她是多莉。打电话时她是多洛雷斯。但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都是洛丽塔。)
  应该说,这两段文字没有什么不可译之处。我也曾读过几个不同版本的译文。似乎原文的意思都有了,又似乎根本没有。那种压抑不住的偏执的热情,那种反复回味又无以满足的喃喃低语,那种人去物非只有玩弄辞藻、卖弄才情的无奈,这些在译文之中都已难以找寻。
  而每次当我用低低声音读出这两段英文的时候,所有的这些都非常真切地被体会到,甚至更多。这样看来它们又是不可译的。其不可译之处就在于译文无法臻至“达”的意境情怀。所以,译事三难,唯“达”最难!
 
作者: 马红旗  来源: 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