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纪念《档案法》颁布25周年系列活动在市档案馆举行,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杨冬权,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尹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等出席。
在市档案馆底层大厅,“依法治档,开拓创新,推进上海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图文展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在10楼报告厅,由市档案局和市法宣办联合举办的“集兰台人智慧,展档案界风采”上海市档案工作者辩论赛进入决赛阶段,从全市32支辩论队中脱颖而出的8支队伍围绕“档案工作法制化关键在于加强档案普法工作还是执法工作”、“档案宣传工作重点是增强社会公众的档案意识还是增强档案工作者的社会意识”等论题展开唇枪舌剑,并评选出“最佳辩手”、“最佳风采”和“最佳团队”等奖项。
1987年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市档案馆于1987年12月在全国省级国家档案馆中率先向社会开放档案。1995年,上海率先制定地方性档案法规《上海市档案条例》,并配套制定了一系列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今年6月9日的第六届上海市档案馆日活动中,市档案馆馆长朱纪华宣布市档案馆向社会开放全文数字化率高达96%的第24批档案,至此,市档案馆已向社会开放档案85万卷。查阅者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地处外滩中山东二路9号市档案馆5楼的档案文件资料查阅服务中心查阅开放档案,还可登录上海档案信息网通过查阅开放档案目录预约查档。目前,徐汇、杨浦、普陀、闵行、虹口、金山、嘉定、宝山、长宁、松江等10个区的档案馆在本区所有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设了民生档案查询“窗口”,实现“就近查询、跨馆出证、馆社联动、全区通办”,其他7个区也正在积极试点,已为1.63万余位市民提供了便捷服务。
作者:李婷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