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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小名被抢注为商标:别人以为我在外面开工厂
201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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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作家贾平凹日前召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就有公司将“平凹”以及自己的小名“平娃”注册成商标一事向媒体说明。
  据了解,陕西省商洛市一家广告公司已将“平凹”二字注册成功,商标中包含了字形和读音,使用范围包括歌曲集、报纸、杂志、新闻刊物、印刷工艺品、印花用图画、年画、邮票、照片等九大类别,使用期限从今年7月7日到2022年7月6日。同时贾平凹的小名——“平娃”也被注册成了系列工艺品的商标,还开发出一系列与贾平凹相关的产品。
  除此之外,西安一家公司也将“平凹”商标抢注为酒类商标,目前正在公示阶段。如果在3个月的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国家就会颁发商标注册证书,申请人对商标享有所有权。律师表示目前已经提出异议,要求驳回申请。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高漫律师说:“对于恶意抢注,希望进行法律阻却。”
  对于自己的名字被注册成商标,贾平凹也有些担心,他说:“抢注了商标却从来没跟我打招呼,别人以为是我在外面开了工厂、投了资。他们打着我的名号,把我的书籍打包成礼品,又把我写的字印到这些礼品上,这是用我的原创作品作为他自己的产品来发财,我感到气愤也很无奈。”
  类似的现象并不少见。在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商标“莫言醉”竟卖出1000万元的天价,还出现了“莫言牌”烧鸡,“好房莫言”的房地产广告。此外,还有一些商家从作家柳青、二月河的名字中寻到了商机。
  原名凌解放的作家二月河,创作了清代“帝王系列”历史小说《康熙大帝》、《雍正皇帝》、《乾隆皇帝》等,引起广泛反响。在“二月河”这个名字被注册成商标后,经过两年的维权诉讼,二月河在商标注册纠纷维权案中获胜。
  高漫说,如果不断借助作家的名声提高自己品牌的影响力,这种行为对作家本人的利益有关联性,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对作家的利益进行维护。
  贾平凹也表示,自己的名字已经多次被人抢注成商标,“保护商标很费时间精力,搞写作的人对其他事情也不上心,我这次的事情,对大家也是提醒,希望引起大家提升保护意识。”
 
                                    作者:杨一苗  来源:深圳特区报